各院系:
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服务国家战略需求,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改革与产教深度融合,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近期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(第二届)选树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(第三届)选树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(第三届)选树工作的通知》。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(一)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(第二届)
聚焦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,推荐在工程实践中攻克复杂关键技术问题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、已取得或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等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。
(二)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(第三届)
优秀案例选树紧扣“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与实践”,梳理凝练思路、方法、成效与经验。案例主要分为五个类别:校企协同机制(国家卓越工程学院建设、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经验等);培养过程(项目制育人、工学交替培养、课程教材建设、知识产权管理、工程师技术中心建设等);校企导师队伍建设(双向流动机制、协同育人机制等);评价机制(招生选拔、毕业与学位、实践成果申请学位、资格互认衔接等);特色做法(其他关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工作经验)。
(三)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(第三届)
本届优秀校企导师选树工作聚焦教育链、人才链、产业链、创新链融合发展与“数字化转型”背景下的导师团队建设,旨在发掘一批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、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果的校企导师组。
二、推荐标准和要求
(一)优秀实践成果
1.价值导向正确。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,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升级需求,不得存在意识形态领域或科技伦理方面的风险隐患。
2.工程性与实践性突出。成果应源于真实的工程应用场景或重大工程项目,聚焦具体复杂工程技术问题,具有明确的工程依托背景,具备可落地、可操作、可重复的实践属性。
3.创新性与应用性显著。成果应在关键技术攻关、工艺流程改进、产品研发设计、系统架构优化或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或显著改进,须体现明确的创新点。选树成果需贴合产业技术升级需求,在工程应用中体现改进或优化价值,具备落地可行性与较高的应用收益、推广价值。
4.产教融合导向鲜明。成果须体现校企协同、产教融合的培养机制,反映高校学术指导与企业工程实践指导的深度融合,彰显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的育人导向。
(二)优秀案例
选树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主题鲜明、措施有效,典型经验要有总结提炼,创新做法要有独到视角。
1.突出创新性。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,紧跟国家战略需求,突破传统模式,打造中国特色、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。
2.突出典型性。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、培养过程、校企导师队伍建设、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,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。
3.突出可操作性。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,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。
4.突出可验证性。应事实可溯源、相关主体可佐证,整体逻辑自洽且前后一致,确保案例真实可信,经得起评审核查与实践检验。
5.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、主要做法、主要成效、经验启示与主要意义等部分,主旨清晰、层次分明、资料翔实、语言生动,富有感染力,字数4500-5000字。
6.为保证成果征集质量,每个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,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。
7.案例应为原创首发,不接受一稿多投。
(三)优秀校企导师组
参与选树的校企导师组一般由3-5名成员组成,必须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。优秀校企导师(组)需在以下方面具备突出表现:
1.师德师风
(1)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;
(2)遵循导师职业道德,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标准,恪守学术规范与工程伦理;
(3)言传身教,弘扬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,激发学生爱党报国情怀,培育严谨求实、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。
2.教育教学
(1)秉持前沿工程教育理念,具有国际视野,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、产业前沿动态融入教育教学与研究生指导过程,实现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的系统性培养;
(2)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善于将关键核心领域关键技术难题转化为培养目标,校企协同负责学生培养方案、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工作;
(3)注重教育教学研究,在课程建设、培养模式改革、实践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。校企导师须主持或参与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与教材编写,实现工程实际与课程教学有效衔接。
3.工程攻关
(1)服务国家重大需求,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型号任务、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或重大建设项目等研发任务;
(2)校企导师的学术水平与工程能力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比较优势,在学术前沿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;
(3)注重在工程攻关过程中培养研究生,切实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。
4.团队建设
(1)团队凝聚力强,分工科学,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等各项工作,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方面具有1年以上合作基础;
(2)人员配置合理,校内导师要求师德师风优良、工程实践经验丰富、学术水平高,一般应为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;企业或科研院所导师由高水平工程技术专家担任,一般应为首席科学家、总工程师、型号总师或重大项目负责人等;
(3)团队成员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合理,定期开展学习交流与研讨,建有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,积极参加国内外研修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,构建校企导师队伍发展共同体。
5.社会服务
(1)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,积极参与政府和企业决策咨询,建设高水平工程领域智囊团和思想库,持续拓展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;
(2)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,面向行业企业生产实际,开展相关技术开发、工艺优化、检测检验和培训服务,推动创新成果向产业一线转移转化,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;
(4)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、人才培训、科技推广、专家咨询和公共学术事务等工作。注重工程硕博士就业引导和职业发展,持续向重点行业、重大工程和关键岗位输送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个人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相关通知(附件1),如实填写推荐表(附件2—4)。
(二)院系审核。所在院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。
(三)专家评审。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确定推荐人选。
(四)组织推荐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完成最终推荐上报工作。
四、材料提交
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3日(星期三)12:00前,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及电话:侯老师,029-88382996;
附件:1.《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(第二届)选树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(第三届)选树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(第三届)选树工作的通知》
2.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
3.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
4.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